舒音女子合唱团介绍
舒音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合唱团,成立于2019年,舒音的发起人魯秀云,成员皆是在大华盛顿地区的专业人士,有科学家和工程师, 研究的领域从医疗卫生到核物理。 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爱好走到一起。
这是一个快乐温馨的集体。虽然有不同的背景和年龄,但有着同样的热情,风雨兼程走到今天,团员们坚持几乎每周一次的合唱学习和排练,倾注满腔的热忱,只愿为着心中对音乐和歌的热爱。
“舒音”这个名字代表这个团美好的理想,就是把美丽的歌声和舒心的音乐带给聆听的人。团中大部分团员来之于裔国芳老师声乐班的学生,同时舒音经常受到专业声乐裔老师的指导。
张平 - 团长和指挥
屠斌 - 艺术指导、舞台设计、服装队形
鲁秀云 - 总协调员
张平、 屠斌、 甘霖 、于莉 - 核心小组 (包括:指挥 、艺术指导、舞台设计、服装队形、声部把关、 财务、考勤)
协助成员:徐若惠,冯怡, 郭继 (协助宣传信息发布、场地租用、网站、网上练习技术支持)
舒音女子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名称
中文名:(美国大华府地区)舒音女子合唱团
英文名 :Beautiful Melody Female Choir of the Greater Washington D.C. Metropolitan Area, U. S. A.
缩写 : BMFC
第二章
宗旨
2.1 舒音女子合唱团是由居住在美国大华府地区的音乐艺术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政
治性, 非营利性, 符合Internal Revenue Code Section 501(c) (3) 条件的团体。
2.2 合唱团旨在活跃当地音乐艺术爱好者们的文化生活,丰富社区活动,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美文化和艺术交流。
2.3 合唱团可以募捐,接受赠款,及征集基金。此类基金必须仅适用于本章2.2 所述的目的。在任何情况下,合唱团的财产不得用于为任何个人或团体谋求福利。除聘用的合唱指挥及钢琴伴奏外, 合唱团成员不能从本团领取报酬。
2.4 如合唱团必须解散时,所有剩余财产在执行法律义务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后,将依照Internal Revenue Code Section 501(c) (7) 的条件,转送或转让其他从事类似活动的组织。
第三章
团员
3.1 舒音女子合唱团面向大众,不得因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等理由而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团。但合唱团可对要求加入人员的音乐素质进行必要考核。
(1)新团员候选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现任团员推荐
(2)新团员候选人入团需要经过考核, 包括录一首歌和一段音阶练习交给合唱团
(3)新团员入团资格由合唱团核心小组讨论决定
3.2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参加合唱团组织的各项演出和娱乐活动;
(2) 出席团员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本团工作的提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3 团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新团员入团时要求阅读和了解团章,并同意团章各项要求。
(2)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的决议。
(3)团员积极参加练习,排练和演出。团员如出勤率低于百分之五十,其参加该阶段演出的权利将受到限制。
(4)维护本团荣誉和合法权益,任何团员如有违法或严重违反本团章程行为的,根据百分之六十以上团员集体书面要求,本团有权免除其职务或团员资格。
第五章
核心小组(理事会)
5.1 核心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团长,副团长,合唱指挥, 艺术指导, 总务, 财务,各声部长。
5.2 理事会成员的人数,分工及职能可根据每届理事会的需要做适当调整。如任何理事会职务在第一年任期内出现空缺,合唱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选举或任命(如该职务人选无需选举)以填补该职空缺。如第二年任期内出现空缺,理事会将任命合适人选完成余下任期。
5.3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团员有权要求召开全体团员会议。理事会或倡议方将决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并须在会议召开之前至少三天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团员。
5.4 理事会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别定义为:
(1)团长:对外代表合唱团,主管全团的各项事务,召集和主持团员会议和理事会会议,有权指定代表参加外部的活动和会议,监督帮助理事会成员的工作,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好合唱团与各社会机构及社区之间的关系。
(2)副团长:协助团长的工作,协调本团及社区各种重要演出,以及本团与各社团和组织之间的关系。及时向团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团长缺席或要求下履行团长的职能。
(3)合唱指挥:艺术上的组织者,负责制定本团艺术方向,日常和演出排练计划,确保本团艺术质量。合唱指挥由理事会经过推荐,评价等步骤聘请。
(4)总务:协助团长工作以及重要团内工作。负责团员名单的保存及更新,团内电子邮件管理,发送全团排练演出及相关的信息。负责排练和演出场地的联络任务。
(5)财务:负责准备财务计划,保持准确的财务记录和财务报告,并及时公布全团。
(11)声部长:协助指挥和艺术指导提高本声部的演唱水平,领会执行指挥和艺术指导的具体要求,组织本声部的练唱。
第六章
选举和任命
6.1 为便利团长开展工作,由团长指定1名副团长协助。财务及各声部长由团员推选产生。其他理事由团长和副团长商议并征求团员意见后决定,如大部分团员对某位理事有异议时,亦可经选举产生。
6.2 艺术指导和合唱指挥及伴奏由核心小组指定。
6.3 除团长外,当选人任期自当选当年的一月一日开始,期限两年。
6.4 合唱团可根据三分之二以上团员的动议解除任何一位理事会成员的职务。理事会成员严重缺勤,退团或被除名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6.5 所有表决均由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6.6 每次选举前,由团员推选出三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负责有关选举的具体事务。
6.7 每位团员在团员会议表决中均代表一票。
6.12 如因人不在本地或健康原因,团员可以通过邮件形式投票。投票邮件必须直接送给选举委员会。 除此之外,团员不得缺席表决。
第七章
其他
7.1 团章的修改可在换届时进行,如遇必须修改时,需先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再以邮件形式于会议召开前两周通知所有团员,任何修改必须经到会的一半以上的团员表决同意后方为有效。
7.2 合唱团对于在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意外不承担责任。
7.3 本章程经2019年 1月团员大会表决通过生效。